昨日,省人口計生委在其官網對我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特殊情況進行瞭解讀。其中,再婚夫妻有一方為獨生子女,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不符合我省“單獨兩孩”政策。3月20日為我省“單獨兩孩”政策正式實施日期,“單獨夫妻”在3月20日前生育第二個子女,將被視為違法生育,城鎮居民將繳納不超過24萬的社會撫養費。
  婚前雙方有子女
  不能“單獨兩孩”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共包含三種情形:“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現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養或由依法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的。”
  城鎮居民“搶生”
  繳款不超24萬
  我省3月20日起正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判斷“單獨夫妻”生育第二個孩子是否符合我省“單獨兩孩”政策,以孩子出生日期為準。如果“單獨夫妻”在政策實施前已經懷孕,但孩子在政策實施前未出生的,應按照規定,及時申請辦理再生育申請審批手續。違法生育的處理,同樣以3月20日為時間界限,“單獨夫妻”在《修正案》實施前生育第二個子女,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違法處理】
  “搶生”
  “單獨夫妻”在3月20日之前生育第二個子女,城鎮居民最高繳納不超過24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無證生育“單獨兩孩”
  “單獨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未辦理“生育證”,城鎮居民繳納不超過3萬元,農村人口繳納不超過1.3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夫婦都不是川籍
  不能在川申請
  夫妻雙方一方為四川省戶籍、另一方為外省戶籍的“單獨夫妻”,可以向四川籍一方當地的計生部門提出辦理申請。其中女方是我省戶籍的,原則上在女方戶籍地申請辦理再生育手續。男方為我省戶籍、女方為外省(區、市)戶籍,且符合我省再生育政策的,經女方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委托,可在我省申請辦理再生育《生育證》。此外,我省戶籍的“單獨夫妻”,可通過網絡向戶籍地申請,委托他人辦理。
  如果“單獨夫妻”兩人戶籍均為外省,則不適用我省“單獨兩孩”政策。成都晚報記者 文波
  【特殊情形】
  符合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與其他有子女者結婚,但均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符合政策。
  不符合
  如果獨生子女父母離異,父母雙方任意一方重組家庭並再生育子女,原獨生子女不能再算作獨生子女。
  符合
  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但第一個孩子系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補辦婚姻登記手續並接受處理後,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
  不符合
  再婚夫妻有一方為獨生子女,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  (原標題:以3月20日為界 判斷是否“搶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r56prwyg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