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黃潔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的行政審判白皮書披露,近年來,行政審判案件數量不斷攀升,其中政府被判敗訴的比例始終保持在10%以上,而違反法定程序仍然是行政執法頑疾。
  白皮書透露,2013年,北京法院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對違法違規、顯失公正的行政行為或者行政機關不嚴格履行、怠於履行職責的,堅持依法判決撤銷、確認違法無效或者變更以及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此類案件在已審結的6964件一審行政案件中約占12.1%。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在存介紹,分析2013年全市法院判決行政機關敗訴案件發現,違反法定程序仍然是依法行政領域的突出問題。
  “違反法定程序的表現包括作出具體行政決定時不給予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或是逾越法定期限。”吳在存告訴記者,逾越法定期限比較突出,比如在一起被訴行政登記案件中,法定辦理登記的時限為1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受理時承諾將於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但其既未在承諾的時限內也未在法定時限內作出決定,而是超過法定時限一個多月後才作出不予登記決定,還將落款日期倒簽到了法定時限屆滿之日,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白皮書提出,行政機關的敗訴原因還有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等。此外,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不夠規範統一,同樣情況不同處理;部分執法機關執法作風不夠嚴謹、規範,導致行政相對人的不信任並激化矛盾等,也是行政執法目前的共性問題。
  白皮書顯示,雖然行政機關敗訴率仍保持在10%以上,但近幾年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都在不斷增強。行政機關進一步加強了行政決策合法性論證,且從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類型來看,傳統、常規型的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已有所下降,新類型案件的敗訴率有所上升,這也說明常規型行政行為和行政執法行為更趨規範。
  (原標題:違反法定程序導致政府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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